【加國稅務】持加國國籍港人回流加拿大,如何計算稅項?
隨住移民潮,越來越多港人將自己未來的主要居所鎖定在英澳加等地。我們以往分享過好多種港人行前於稅務上的準備工作,包括釐清目的國稅務身份,清理在港稅務,跨境收入的稅收政策等。今次我們主要同大家介紹下如果你本身已經係加國國籍,擁有加國護照,如今回流加國,應該如何計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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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我們回顧下加國的基本稅收政策。加國的全球徵稅概念與其他英聯邦國家類似,資產售出所得收入的增值稅計稅都以你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(Ordinary Resident)之後的價值增值為準。
那麼如果如上述所言,你已經離開加國好多年,切斷了與加國的聯繫。是否依舊為加拿大居民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當你主要居所不在加拿大,失去與加國的各種關聯,會被歸為「非稅務居民」(non-resident),而當你回流至加國,就會重新成為稅務居民(Resident)。
當然實際情況會複雜好多,有人自己離開加國但留下房產係加國收租。或者自己來香港搵錢,子女與配偶留在加拿大,都有機會被視為稅務居民。除此之外,如果你係香港期間,頻繁往來港加兩地,而且在加拿大的醫療卡,駕照,信用卡等私人物品都仍在續期中,那麼都會被視為稅務居民。
那麼如果你真係長期在香港,與加國聯繫切斷多年,且呢段時間於香港購買咗物業,甚至期間物業已經升值數倍。就算你如今回流加國,加國稅局都不會就你的房產增值徵稅。不過如果係返香港之前買落嘅物業,情況就會再複雜啲,需要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。
如果你回流加國長居之後,一直出租你的香港房產度收取租金,或者從香港或中國大陸領取退休金,那麼這些稱為加國稅務居民後取得收入都需要向稅局申報。具體徵稅方面,由於香港與加國有簽署雙邊稅收協定,如果你已經在香港交過稅,那麼只需要補繳香港稅與加國稅的差額即可。
如果你於香港有部分資產係唔想匯入加國,希望香港起到分散資金風險,穩定增值的功能,那麼這部分資產的收入就要適時向加國稅局申報。
如果你打算回流加拿大,又唔清楚自己資產可能涉及的稅務風險,唔知各種資產點處理比較好,可以搵我哋專業CPA團隊咨詢,將會為你提供度身訂做的稅務規劃及資產配置建議。